近日,扬州市住建局经与市财政、税务、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会商,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
《通知》共8条措施,对市区过往部分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第1条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原先网签规定三年限售。
同时,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扬州市住建局上述负责人介绍,去年底,市区开始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业务。今年更大力度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市民买卖“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
通知还明确继续执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通知第4条提出:“继续执行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现行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