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首套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3万元、全日制硕士生2万元、本科及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峡的新市民1万元。
在三门峡市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凡在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