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根据安徽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为支持阜阳市缴存职工购房刚性需求,进一步缓解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阜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在阜阳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阜阳市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认真贯彻落实“租购并举”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重点通过租房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对租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
此外,8月8日,安徽阜阳发布多条公积金政策。即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方均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