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提到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未登记备案的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额拟调整到1200元。
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
在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方面,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