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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三江新区:限期内执行购房补贴政策 大力支持团购

12月18日,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人员来三江新区就业置业。

细则显示,在三江新区主城区(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对象包括农村户籍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等。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

该项措施的适用对象包括六大类群体,具体如下:

(一)农村户籍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

(二)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

(三)二孩、三孩家庭;

(四)落户人员;

(五)F类及以上人才;

(六)团购群体。

该措施六大类群体的购房补贴执行标准具体如下:

(一)农村户籍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以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以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按2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75万元;

(三)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一对夫妻结婚生育的二孩(2016年1月1日起)家庭,单户补助3万元;符合一对夫妻结婚生育的三孩(2021年6月1日起)家庭,单户补助6万元。以上二孩、三孩家庭均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

(四)落户人员:在完成落户后以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或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凡落户即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落户2人以上(不含2人)给予一次性3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F类及以上人才: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对经认定的在新区就业的F类及以上人才,以网签合同备案面积为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额度分别为 C类及以上人才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5万元;D类人才10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万元;E类人才4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万元;F类人才3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万元。所购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售,按照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人才购房补贴只能享受1次。

(六)团购群体: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在政府补贴和现有优惠的基础上,另行给予团购优惠(建议为不少于15000元/套的专项优惠),企业优惠政策报区住建部门备案。

该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落户人员购房补贴、团购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31日,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区住建部门提交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申请,在合同备案并完成户籍迁入后半年内(最迟以取得不动产权证开始计时半年内)提交落户人员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落户补贴有效期为2022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申请人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向区住建部门提交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在合同备案并完成户籍迁入后半年内(最迟以取得不动产权证开始计时半年内)提交人才购房落户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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