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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卖房却摊上官司 千万别忽略委托书

委托中介售房时,委托书公证的环节真的很重要,不单单是只要你在上面签个字、盖个章就能够确保万无一失,一旦稍有疏忽,你都可能会掉入中介挖好的陷阱中去,就像住在南宁市青秀区的阿娟。

委托卖房却摊上官司

阿娟委托中介将自己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的一套60平米的房改房出售出去,开价是40万元左右,由于中介不久就找到了买家,并且将40万左右的房款都交给了阿娟,然后阿娟便放心地将事宜全权委托给了中介打理。

然而,几个月后,阿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说自己被买家告上了法庭,这之后阿娟才明白事情的真相。中介不仅将她的房子卖给了李某,也卖给了马某,而与她完成交易的是李某,马某则是被中介骗取了4万元定金,但由于委托公证书上注明,房子未过户前,责任均由她本人承担,无奈之下只能聘请律师打官司。

委托公证必须小心谨慎

办理委托公证的时候,你必须要小心谨慎,如果上述案例中的阿娟能够早点将公证书的内容核实清楚,现在也不至于投诉无门,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吃“哑巴亏”,核实清楚委托书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来说,委托书的内容应该要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委托期限;委托的原因;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全权委托不可轻易使用

阿娟之所以官司缠身,除了她没有核实清楚委托书的具体内容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太过轻易就将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了房产中介,这才致使自己在不经意间就落入了陷阱,因此当你委托中介售房的时候好不要选择全权委托或者是“独家代理”。

全权委托给中介就意味着你将自己的权利交给了中介使用,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利用你的授权去欺骗买家,从而出现“一房二卖”或者是“卷款潜逃”等行为,但是责任却只能由你来承担,这岂不是很冤枉吗?

总而言之,你一定要记住,委托中介售房就必须多长些心眼,不要轻易相信中介的承诺,也不要忽略委托书公证的重要性,更不能办理全权委托等类似的业务,否则就很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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