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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租房新政 租房人的福音

2016年3月25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围绕“调节需求、改革供给、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引导预期”五个方面,提出了导向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16条政策措施,其中包含不少与宁波租房者息息相关的好消息,以下将与宁波租房人相关的政策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落实租房补贴政策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历、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且在甬无房的,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应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的要求,给予本科、技师每月不低于300元、硕士及以历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少于24个月。宁波市通过《意见》落实了2015年出台的人才新政明确的租房补贴政策,对租房者是一个福音。

二、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意见》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房源向社会出租的,按实际缴纳相关税收额度的80%给予补贴,实施时间暂定为三年。支持机构和个人通过租赁或购买住房开展租赁经营,鼓励居民出租住房。

鼓励住房租赁业务,将会促进租房市场的良性发展,租房供给增加,租房价格将下跌,对租房者来说又是一个好消息。

三、落实房产交易和消费的税收优惠

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促进房地产交易和消费。

四、总结

宁波租房新政,虽然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是足见政府对宁波租房人的重视。宁波租房的伙伴们,是不是觉得在宁波租房的生活更美好了啊?让我们一起在宁波快乐租房,享受不一样的租房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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