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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是一起放款的吗

组合贷款不是一起放款的,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都是分开的,只有当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商业贷款才会发放贷款。组合贷款的办理银行可以不在同一家,但是办理程序需要一起。通常是在公积金贷款初审通过后,再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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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办理组合贷款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住房组合贷款时,应注意以下四点,否则容易被退回申请,即便不退回,银行多半也不会审批的:

1、借款人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第一个窗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将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辅助借款人账户不提供结婚证书一起),对公积金证书(在机车厂和县区),经公证的“声明”(抵押人和借款人提供不一样的人)、商品房合同、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的2个窗口的业务是贷款的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总和检查。公积金贷款不足的,可以申请合并贷款,并向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和相关材料业务贷款。

3、抵押人和借款人有他们的印章、活期存折或信用卡以及以下信息。个人贷款业务3窗口审核后,转入4号窗口支付相关费用,办理抵押手续的窗口第三,第二窗口和贷款合同,以及指定的银行窗口签协议。

4、借款人在指定日期从指定银行的贷款窗口领取贷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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