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济南市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审批贷款资料时,取消户籍限制。
取消户籍限制并不代表市民就获得了相关城市的购房资格。取消户籍限制后,购房者要跨区域使用公积金,首先必须在所在城市拥有购房资格。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强调,济南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审批取消户籍限制,但非济南户籍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仍须符合济南市本地限购政策、《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管理要求。“比如其缴存时间、还款能力测算、贷款额度等贷款条件要求并未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