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我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调整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我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