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保定市降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最高额度。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基础上做如下调整:对于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低贷款额度40万元;对于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