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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购房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

据“上海公积金发布”微信公众号4月30日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3年5月1日起,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另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多子女家庭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1、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认定;2、申请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其他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现行规定执行。

最高贷款限额方面,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2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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