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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多孩家庭租房每月提取公积金最高限额再加300元

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制定《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更好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的实际需求。

根据《细则》,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此外,在海口、三亚地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3000元/月(夫妻双方应均为缴存职工,下同);在海口、三亚以外其他市县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2400元/月。

在海南省租赁住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分市县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9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1800元/月。

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上述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夫妻双方办理的,协商指定其中一方增加最高提取限额。

在提取方式上,《实施细则》显示出两个亮点,一是申请渠道多样,职工不仅可至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线下申请,还可通过线上“海易办”APP、海南政务服务网渠道办理,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租房提取,提供了便捷;二是优化后的租房提取政策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再转至房东,可直接转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账户,在提取上更加方便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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