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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据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的决策部署以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领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自10月1日起,聊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一是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二是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在聊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聊城市户籍或获得聊城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为30%;三是加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力度,聊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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