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购房网 > 房产知识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购房者服务 > 正文

保障住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新政策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顺利发展,除了推出各种去库存的政策。保障住房目前也是得到了更多购房者的关心。保障住房申请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新政策的颁布,也使得保障性住房更完善。

保障住房申请

1.每一住房的困难家庭或者单身的居民只能申请购买的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的住房,或者选择了申请货币的补贴的。已婚的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的保障的。

2.住房的困难家庭或者单身的居民申请租赁的保障性的住房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3.住房的困难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的申请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家庭申请的,其全部的家庭的成员应当具有本市的户籍的。家庭的成员的户籍因就学了、服兵役的迁出本市的了,在就学、服兵役的期间视为具有的本市的户籍的;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了本市的户籍的。

4.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5.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

保障性住房新政策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及的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标准等。

须符合国发[2007]24号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上述关于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一些了解,更多的人对申请保障性住房有了更全新的认识。保障性住房新政策的规定,也使得这个环境更加纯净。大家想要申请保障性住房,只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操作,也是有机会的买到保障房的。

购房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购房网”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来源购房网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

请输入您的买房需求,帮你快速找到满意的房源!

 

热门导购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