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近日发布《隆化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举措。其中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不含)以下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不含)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首套、二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40%。夫妻单方缴存职工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依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对购房居民执行“以贷认房”政策,予以贷款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