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显示,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方面,首先坚持规划先行。城市更新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以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改造实施的法定依据,持续提升城市规划理念,将绿色、智慧、韧性、文化底蕴和热带特色资源环境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市、县、自治县可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科学论证支持政策、资金平衡和时序安排等内容,合理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详细规划。市、县、自治县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并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