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线城市当中500万元价值的房产如果和鹤岗5万元价值的房产执行同等税率,每年征收房产价值1%的房地产税,那么房屋所有人的税费开支就相差了100倍。但是两个房产所有人的收入差异却达不到100倍。这是不是意味着一线城市当中的房产所有人的税费负担和压力将会更重。而对于鹤岗的房产所有人来说,税费可能根本毫无压力呢?
再比如,还是上述的两套房产执行相同的税率,然后这两套房子都被租出去了。那么是不是这两套房的房租上涨幅度也会有明显的差异呢?一线城市的房产房租绝对会涨,房东一定会将自己的税费负担转嫁给其他人,租客每个月可能就要多承担4000元的房租压力。而鹤岗的房子税费负担增加幅度很小,就算分摊在每个月也就40元的房租涨幅,对于租客而言是不是也比较友好呢?这两套房子的租客收入真的能相差100倍吗?这两套房的房租真的能相差100倍吗?
所以说,如果房地产税出台,类似的问题一定是要解决的,如何做到真正有效地向房产拥有者征税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因此,这需要试点期间有差异化的政策来找寻其中可能存在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