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类防控措施,不随意增加或减少防疫管控要求。物业企业特别是封控区管控区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方式,向业主转达当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的服务。《通知》指出,要加大对物业行业的宣传。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行业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领导下,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及时将行业表现突出的企业、从业人员向社会进行宣传。